2005招生有关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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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外省市招生问题:
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,2003年,我校确立了“立足天津,
面向全国办学”的发展新思路,努力为本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培养急需的技能型人才。2004年,天
津市教委进一步放开了招生条件,允许具有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的外省市学生参加天津市春季招
生考试,并允许外地考生报考天津所有的高校。根据天津市教委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, 针对
外省市学生想通过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考取其它天津高校的想法,我校将 采用“注册生”的方式,统
一为外省市学生办理天津市中专学生学籍,使外省市学生顺利进入本校参加高考班学习,并以一流的教
育教学质量帮助外地学生考入天津高职院校。 2005年我校将以合作办学方式,计划在河北省廊坊和肃宁
招收新生400名,在河南南阳地区招收新生400名。所招新生前二年在当地联办校学习,第三年到武清职专
学习。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,也可由就业推荐处直接推荐就业。
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分流到武清职专学习的问题:
2000年,我校针对部分高中学困生开展了高中分流工作。几年来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。许多
同学在普通高中学习期间,学习感到吃力,一度丧失了学习的兴趣。后来,转到武清职专高职班学习,
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。环境的改变与学习课程的相对减少,促使他们的学习成绩迅速提高。几年来,
共有 328名同学顺利地通过春季高考,实现了上大学的理想。
武清职专的高中分流工作,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开辟了新的通道。
分流条件和办法:凡具有本区普通高中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学生由本人提出分流申请,并经所在
高中校同意,即可办理转学手续。学生转学后,获得职业中专学籍,毕业后可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,
或由就业推荐处安排上岗实习和就业。
分流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本校学生相同。